(1)建筑工程:
✔️细部结构指标费用标准调整;
✔️河道工程不计值班宿舍建筑;
✔️供电工程明确拆分为建筑工程、机电设备及安装;
✔️新增数字孪生设施工程(雨水情监测预报、工程安全监测、通信网络、信息基础环境);
✔️其他建筑工程不允许按百分比计列。
(2)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:
✔️取消交通工具购置费按百分比计算,明确按工程量计算;
✔️供电工程明确拆分为建筑工程、机电设备及安装;
✔️新增数字孪生设备及安装工程;
✔️新增主要设备(水轮机、发电机等)价格来源要求,规定采用不少于3个价格来源的平均值作为设备原价。
(3)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:编制方法同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。
(4)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:新增分部;编制方法同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;规定阀门属于设备费,管道、管件属于安装费。
(5)施工临时工程:
✔️明确与其他行业定额关系,设计深度满足其他行业初步设计要求时,也可以依据相关行业编制规定和定额编制;
✔️新增施工专项工程,包括施工安全生产专项(即安全生产措施费,按2.5%计算)、缆机平台、掘进机专项临时设施、施工期通航工程、料场防护工程;
✔️其他施工临时工程,枢纽工程、引水工程费率调增0.5%。
(6)独立费用:联合试运转费降级为二级项目;新增引水工程按百分比计算联合试运转费;新增设备制造监理费。